第七期 (二0一五年七月)
關於劉榮錦先生訪問稿的幾點澄清
文/區龍宇
今年初嶺南文化研究系的葉蔭聰先生和劉麗凝小姐,訪問了前四五行動成員劉榮錦,其中涉及新苗/先驅的評論,多有事實錯誤,在此澄清。
1 「新苗的精神領袖向X寫了一篇支持台獨的文章」:無論是新苗還是向X(疑為向青),都不支持台獨,而是支持台灣有權獨立。這兩者是不同的。先驅網站(http://www.workerdemo.org.hk/)有全部30年的新苗/先驅雜誌電子檔,要查找有關文章一點不難。有權獨立而不選擇獨立,最近便有蘇格蘭公投的例子。澄清這點有現實意義,因為今天香港也處於關鍵時刻。我們應該迫使中共承認港人有權獨立,但不宜實際挑選這個選項。
2 「變種/變形工人國家」:托派正確使用的名詞,在蘇聯,是稱之為「墮落工人國家」,在東歐/中國,則稱為「畸形工人國家」。「變種/變形」是中性詞,而「墮落/畸形」,是貶義詞,兩者相差很大。
3 劉先生把新苗稱為「合法馬克思主義者」,意謂「所有行動都必須合法」。此詞來自俄國社會民主黨人。按照劉先生的解釋,他們認為,「俄羅斯下一步是資產階級革命,所以現在還未到工人階級的革命,所以做甚麼都一定要合法。」
上述對「合法馬克思主義者」的理解,幾乎每句都錯。「合法馬克思主義者」與主張「所有行動一定要合法」無關。不能望文生義。那是十九世紀最後十年的俄國產物。主要代表是司徒盧威等人。當時司徒盧威和普列漢諾夫這些馬克思主義者,都一起批評非常流行的民粹主義,指出後者幻想不經過資本主義就實行社會主義為空想,認為資本主義在俄國的發展無可避免。由於是批評沙俄的大敵民粹主義,所以最初沙俄秘密警察覺得是好事,就容許他們在合法刊物上宣傳馬克思主義。這便是「合法馬克思主義」的來由。多得沙俄警察,於是馬克思主義得以廣泛傳播。不止司徒盧威的著作,就是其他人的著作,也得以發表。特別是馬克思的《資本論》俄文版。事實上,在合法書刊上發表著作的馬克思主義者,不少也從事地下刊物的出版和發行,所以「合法馬克思主義」並非指合法主義。還有一點重要線索,就是司徒盧威本人,正正是那個非法的地下黨即俄國社會民主黨1898年第一屆代表大會宣言的執筆人!但這批馬克思主義者,很快出現裂痕。列寧是後起之輩,他覺得,司徒盧威的馬克思主義,很有問題,因為他只講資本主義怎麼不可避免,怎麼比封建主義進步,卻不談資本主義的內部階級矛盾(資產階級剝削工農)及其社會代價。所以,當列寧用「合法馬克思主義」,來形容司徒盧威,已經不光指當年在合法刊物上的馬克思主義文章,而是特指其中的司徒盧威那一派人,其關於資本主義行將全面在俄國發展的理論,過分「客觀主義」,而忽略其內部矛盾。很快,司徒盧威也全面拋棄社會主義立場,去靠近資產階級的立憲民主黨。所以,這個詞根本不是指主張行動一定要合法那麼狹窄,而是如何對待資本主義發展所帶來的階級之間的相互關係。俄國革命性質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當時所有社會民主黨人,其實都一致的,沒有分歧。分歧是誰才是這場革命的動力。列寧認為動力來自工農,而司徒盧威則認為來自資產階級。
至於用「合法馬克思主義者」,來評論新苗,固然錯用名詞,而且與事實不符。新苗從未主張過「所有行動一定要合法」,相反,新苗是主張公民抗命權甚至革命權的。至於具體場合,應該申請遊行牌照還是不申請,這是策略問題,不是綱領。事實上,在1997年回歸日和2005年抗議世貿,我們都參與了公民抗命行動。劉先生提到《告別衝擊文化》一文,他對此文的理解也是不正確的。此文很易找到(http://www.workerdemo.org.hk/0000/4612T.htm)。經過雨傘運動,我更覺得此文值得參考呢。
4 「現在(英國)社會主義工人黨跟香港的新苗不只熟絡這麼簡單,以我所觀察他們與這一派是緊密合作」:此非事實,而是臆測。除非把偶然約稿也算是「緊密合作」吧。
劉先生所言不符事實者,不限以上,不過不值得一一釐清了。
5 「我就開始質疑傳統馬克思主義追求提高生產力,來作為人的解放的條件這個核心觀念了」。
很遺憾,絕對不能把馬克思主義的綱領,理解為「追求提高生產力」。馬克思主義的確認為人的解放,需要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但它也認為,資本主義所提供的生產力,已經足夠讓人得到解放了,不需要再由社會主義者去追求更高生產力的,至少不是主要任務了(視乎發生革命的是怎樣一種經濟水平的國家)。「社會主義就是解放生產力」,那是斯大林和毛澤東的發明,是落後國家共產黨妄想在貧窮基礎上建成共產主義的空想。那與馬克思無關。
如果劉先生的馬克思主義研究,稍為嚴謹些,也許不致於對馬克思主義那麼失望吧?或至少不致對運動也整體失望而退出?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