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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 (二0一七年七月)

 

《令「中國人一家吃一餐飯」的從政夢》

受訪者:馮檢基

訪問整理:劉麗凝

簡介:民協創會成員,英國百拉福大學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榮譽學士,由83年開始曾當選為市政局議員、區議會議員及立法會議員。本訪問由馮檢基記錄了他個人成長以至回歸前的部份參政過程,包括活躍的中學學生活動、港大學生會的培養、大坑東徒置區的歷練、英國學運、回港的參選之路......從這些故事,我們大概了解七、八十年代香港的社會環境及政治環境的轉變。想了解多一點馮檢基的個人故事,可參閱他的自傳《逆轉人生》。

參政的初衷

 

初中時期,我原本是一個喜歡讀書、文靜的學生。我文靜的性格源自我的家庭背景,我出生的時候爸爸經已七十三歲,媽媽是填房,她的年紀比我姐姐還要輕,我與年紀最輕的姐姐相距五十歲。後來媽媽跟哥哥回到內地,我留在香港,我由同父異母,即大我五十年的姐姐照顧長大。

 

記得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認識了一個坐在我身旁的同學,他的家境很富裕,還經常邀請我去他的家中作客,後來我們聊到家庭的事情時,大家都很不開心。原來他與家人在49年由上海逃到香港,有些親人留在上海,另一些則跟隨國民黨前往台灣,自此一家人就無法走在一起吃一頓晚飯。我也相當感觸,因為媽媽與我分隔異地,雖然我姐姐待我如親生兒子般,但始終感覺上跟媽媽是有微妙的差別。於是,我們有一個心願,就是當我們長大後,要令中國人可以一家團圓,可以坐在一起吃飯。這就是我參政的初衷。

 

當我認識中國歷史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國家的管治是會影響到人民的福祉。現在的情況是:中國、台灣、澳門、香港四個地方,是四個不同的政府,我現在身處香港,有些親人在內地;我的同學的親人就分散到內地和台灣兩地。你知道當時這些地方是封閉的,即內地的人不能來香港,香港人要過台灣是相當不容易的,我仍然可以回內地,但我的同學要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就相當困難,所以當時認為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統一。如果政治上不處理這四個政府的問題,中國人就不能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

 

嶄露頭角

 

中三、四的時候我讀了大量中國歷史與中文的書籍,包括諸子百家(例如儒家、道家、法家、墨子及佛學),中七或以前我都是受這些中國思想所影響,成為我主要的思想資源。這早遠超於中五所需的課程程度,慢慢成為我的一大優勢,更令我在校內不同的問答比賽、辯論比賽中所向無敵,也慢慢建立起自信。

 

另一個重大的轉變是,自中四開始我做了三年的中文學會會長,讓我有很多舉辦活動的機會,第一年我籌辦了「魯迅周」,第二年舉辦「五四運動周」,第三年的我受到港大舉辦「中國周」的啟發,於是我就舉辦了「中國文藝周」,當時沒有任何一間中學舉辦類似的活動,所以只能從大學那裡找資源,例如去參觀他們的「中國周」,甚至找他們的負責人借一些內地電影(如:觀光旅遊、文物)回到學校內播放。我們除了在禮堂內做展覽外,同學們也來幫忙搞「中國文藝晚會」,將中國文藝的元素引入來學校。這三年的活動反映了我當時的思考,由民初民主的影響,到中七時留意到港大的「中國周」,我將接觸到的思想資源介紹給同學認識。以一個中學學會來說,要在一周內舉辦如此豐富的節目,在那個年代是相當罕有的。

 

受魯迅和五四運動的思想影響,我覺得應在學校內推動民主化的改革。我在筲箕灣官立中學校讀書,當時官校的政策是沒有學生會的,我嘗試在學校內成立學生會,但去到某個階段就被校長否決了。中六的時候,我打算將領袖生變成類似學生會的組織,前提是我能夠接任下一屆領袖生長的職位,但我的中文學生顧問老師不想我當領袖生長,一方面我肩負起幾個大型活動,又打算用中文學會的名義出版刊物,故此他遊說校長不讓我當領袖生長。我們選領袖生的制度是這樣的:老師們提名一個人選,而領袖生之間亦提名一個人選。如果兩者提名的都是同一個對象,就讓他自動當選,但如果出現了兩位候選人的話,就由校長作最終之決定。本來投票我是勝出的,但校長不選擇我,因此我無法做領袖生長,亦沒有人推行我當初計劃的改革。

 

在我擔任中文學會主席期間,中文學會的人數由原本的三百多人,大幅增至六百多人,即差不多全校三份之二的同學都成為中文學會的會員,為了讓中文學會運作更健康和制度化,於是我改革了學會的選舉制度,例如我們會出單張、貼海報,然後呼籲大家到會員大會投票,雖然我們當時沒有對手,但我們仍會鼓勵同學選出自己的代表和主席,這完全是一場校內民主的運動。另外,我們也重視提高內部組織的效率,加大宣傳範圍及提供搞多采多姿的活動。中文學會讓我有著一個與眾不同的中學生活。

 

問:你的課外活動不會影響學業嗎?

 

當然影響了,中五那年,我會考失利,學校不讓我升班,本來官校是不容許學生留級的,但我的中史老師替我求情,條件是我要自己應付留級的學費,於是暑假時我拼命工作賺錢,一天打三份工,我當時做晚八朝八的工作,在「啤機廠」生產玩具車模具,做了六個星期,人工很可觀,約五百至七百元一個月。我替小學生補習,還有兼職做訪問員,到中產階層的家庭敲門贈送太陽油,然後訪問他們收集意見,每完成一份訪問可獲二十元的酬勞,最後我賺到約一、二千的酬勞,而當年學費只需四百元。這經驗讓我體會工人的惡劣工作環境,也認識到香港法制對工人的保護並不完善。

 

高考的時候,我的成績不算理想,我當時有一個很強的信念,如果我將來參與政治,就必須讀大學學習政治。經過多次拒絕和面試後,我終於收到夢寐以求的香港大學入學通知書,如願以償的進入港大社會科學院──「社會派」的大本營。

 

社會派與「香港周」

 

當時港大的學運分為三派:國粹派、社會派和逍遙派,社會科學學會在學界內屬於社會派的陣地,亦是社會派的發源地。我入學時剛好是國粹派與社會派辯論最為激烈的時期,國粹派與社會派最大的差異在於到底是「認中關社」還是「關社認中」,這牽涉意識形態的判斷。

 

從對待英女皇到訪港大的態度可看到社會派與國粹派的分別。英女皇打算到訪港大,大學要求學生領袖列隊與英女皇握手進場,當時學生會通過一個動議,表示學生領袖不會列隊歡迎英女皇。社會派覺得既然學生會不歡迎她,就不能只表態,更要交待理由,尤其這明顯是一個政治的理由:「她可以來旅遊,但我們不接受你以皇帝的身份來到香港,因為香港仍是中國的地方。」國粹派則覺得英女皇以皇帝身份到訪是不對的,但不需表態,保持低調。

 

我本來打算專心讀書,特別是讀政治理論,但當時的社會科學學會主席兼我的中學好友黎國榮邀請我做副主席,最初我是堅決拒絕的,但後來又被說服了。作為副主席,我是要負責對外的工作,包括出席學生會的會議,或招待外來的參觀團體,但最重要的是任務是執行和籌備「社會科學節」的工作。

 

當年的學生會會長是麥海華,他們在學生會選舉大勝國粹派後,想舉辦一個抗衡國粹派「中國周」的活動,於是麥海華問我們能否將「社會科學節」加入「香港周」,成為活動的一部份,使「香港周」有多一點思想性的面向。我們商量後覺得值得一試,但條件是學生會要提供經濟的支持,同時不能影響我們的內容,於是「香港周」預留一個部份做香港問題研究的活動和展覽,內容由社會科學學會負責,後來更將整個「香港周」直接變成香港社會問題的研究。

 

一般社會科學周的做法是選六個研究問題,然後邀請同學讀書後做總結和提出建議。既然「香港周」是全校性的活動,我們就不能只叫同學讀書,讀書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跟社會掛鈎,我們列出了十個社會的問題,然後邀請同學按自己的興趣加入不同的小組。如果同學是關注房屋問題,他們就要到公屋、徒置區、艇戶和艇棚等不同的居住環境視察,並訪問該區的居民,然後再研讀香港的房屋政策,了解為何香港的居住環境會如此惡劣?這與政府的政策有何關係?然後同學要做總結及提出建議。政治組則去訪問壓力團體及政治團體,例如革新會、公民協會、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簡稱:SoCO)、荃灣合一和革馬盟等,回來後也要做總結及提交報告,所有小組(共約一、二百人)都要進行類似的任務,再將他們的報告變成展品。

 

作為香港周籌委會的主席,我需要收集和消化所有報告,才能帶領討論。從那十個社會問題中,我們找到的共通點就是殖民地政府很差,她完全沒有為香港部署計劃和發展,全部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所以結論是這個政府要不得。由於我過於專注學會事務,結果有兩科不合格,補考也不合格,即使上訴至校長黃麗松都不成功,最終我只讀了一年就離開了港大。

 

大坑東組織經驗

 

離開港大後,我在一位友人的介紹面試下,成功加入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工作(SoCO)。在SoCO,我體會到香港房屋環境最醜陋的一面:木屋、臨時房屋、艇戶和徙置區,使我對殖民地政府的怒氣再增加了。

 

大坑東徙置區是我在SoCO第一個服務的區域,透過不停的運動來改善住屋環境,記得當時準備離職的同事勸我:「大坑東是救不了,只剩下老人做居民組織的委員,你還是想辦法全身而退吧。」雖然同事這樣說,但我在這個社區越做越覺得有趣。原因是我們能夠找出社區正在面對甚麼問題,街坊們也對我們很好。

 

我們討論社區的問題時,發現如果要徹底處理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把屋邨拆掉重建。但回溯其他社區的重建經驗時(石硤尾、柴灣區),我們發現政府只是隨便把邨民安置在不同的社區(如觀塘、荃灣);若然同樣是要把邨民隨意安置,大坑東的街坊就寧願不清拆重建,這就是大坑東區最核心的問題,所以解決的方法就變成「爭取原邨原區安置」。了解到問題的核心後,我們開始組織街坊,確保每座、每層、每邊都有一位代表;十個月後,我們組織了百多人出席代表大會,商討我們的訴求。當時有些年輕人加入做房屋政策和數據研究,然後撰寫了一份重建的立場書,提出重建的各項要求。我們只有百多名代表,但整個大坑東邨卻有三萬多人,於是需要舉辦居民大會來通過這份立場書。

 

舉行居民大會前卻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我們在邨內掛橫額宣傳居民大會,邀請街坊討論重建問題,但不足半天房屋署就拆走所有橫額。居民代表感到很忿怒,於是找我們來商討,結論是要求房屋署道歉,以及交還所有橫額。我說如果抗議人數不多,房屋署是不會理會的,除非有一、二百人,才有機會迫使房屋署回應,於是居民代表號召街坊到房屋署的辦事處抗議,最終有二、三百人響應。那時現場氣氛相當緊張,房屋署辦事處外停泊了四、五輛防暴警車,警方已準備隨時行動。我立即和核心代表商討接下來的行動:「既然大批傳媒來到採訪,第二天肯定會上報紙頭條,我們的目標並非要跟政府硬碰,而是令居民大會可以順利舉行,使我們撰寫的立場書可以在居民大會獲得通過,增加立場書的代表性和合法性。如果從宣傳的角度來看,我們已經獲得很大的宣傳效果。」同時,SoCO是主張非暴力抗爭,所以我也不想抗議行動發展成暴力衝突。

 

居民代表出來發言:「我們給予時間讓房屋署回應,如果過了某段時間房屋署仍然沒有回覆,我們才會進行進一步行動。」我們先解散集會的群眾,邀請他們回去寫大字報,貼滿整個屋邨,結果居民大會迫滿了人,甚至要站出街外,最後街坊一致通過了這份立場書,於是我們約房屋委員會會面,這次房委會主席帶了八、九個委員親身來到深水埗,與居民代表開會,這是香港歷史的首次;這份立場書更來變成往後重建的政策,例如我們經常聽到的原邨安置、原區安置、搬遷費,當年還有分戶、加戶口……影響力延續至今。

 

保留群眾 vs 亞倫斯基的「變打邊持續」

 

我在SoCO一直負責大坑東的社區工作,一兩年後我開始跟SOCO存在意識形態上的矛盾,因為SOCO是跟隨美國著名黑人權益運動組織者亞倫斯基(Saul Alinsky)的理論。

 

1970年,SoCO邀請亞倫斯基的弟子來港研究香港能否採用亞倫斯基主張的策略,即進行社會行動去改變社會環境,研究結果是認為香港是不可行,因為香港仍然處於「封閉社會」的狀態,如果發生衝突時,組織者就會被政府拘捕和沖散,所以衝突手段很難發揮作用。美國之所以可以沿用亞倫斯基的手法,是因為美國是「開放社會」,只要社會行動沒有採用暴力的話,政府也無法對付你。然而,有社工、天主教及基督的教牧人員不太同意亞倫斯基弟子的結論,他們認為「衝突手段」仍然值得一試,於是他們就組織了SoCO這機構,嘗試實踐亞倫斯基的理論。在SoCO工作時,我除了要定期與我的上司浦炳榮會面交代工作外,他還會跟我討論亞倫斯基的書和理論,可見SoCO對亞倫斯基理論的重視。

 

但問題就出現了,亞倫斯基主張「邊打邊持續」(Hit and Run),即抗爭後就解散,留待下次抗爭再重聚。整個邏輯是「解決問題、處理問題」,找出受害者,然後抗爭,直到問題解決,但不會保留羣眾和延續組織。但我在大坑東已累積了大量的群眾,總不能每天都跟核心成員討論重建吧。於是除了重建議題外,我們也會組織一些娛樂活動(如旅行、嘉年華會)、引入社區健康工作、搞合作社……既可服務街坊,又可以維持組織的經費,但我的主任認為我的組織工作不符合亞倫斯基的方向,他認為我不應再舉辦太多活動。

 

在大坑東重建的議題上,我開始思考兩個方向:到底民間應該選代表加入房委會,反映民間的聲音,還是應該繼續採用亞倫斯基的模式?我寫了一個計劃書給SoCO,但理事會完全不理會,我開始心灰意冷,所以78年申請去英國讀書,離開SoCO。

 

香港留英學生抗爭

 

我帶著二千二百磅去英國的百拉福(Bradford University)大學,預計只能支付約一年多的學費,如果在英國可以找到工作的話,說不定可以捱過餘下的一年半。我選這間大學是基於兩個原因:一來它是少數的大學對海外生收取與本地生相同的學費,不似其他學校搞區分學費(Discriminatory Fee);二是喜歡它的和平學,和平學又分為國際(外交、國防、國與國之間的矛盾等)及國內(種族、勞工、貧富懸殊)。我首選是國內的和平學;次選是社會政策及行政,結果社會政策及行政系收了我,我心裡盤算能否到時在大學內轉科。

 

當我到達火車站時,百拉福大學學生會的成員截停我們說:「大家記得不要交學費!因為學校要求海外生交海外生的費用,這是違反我們學校的辦學宗旨──有教無類,所以學生會要向學校抗爭,學生要拒絕交學費。」

 

我踏入英國同時,又捲入去另一個學運。

 

當英國推出區分學費的政策後,歐盟就抗議,因為歐盟發現原來德國生去到英國讀書是要交海外生學費,但英國學生前往德、法讀書只收本地生學費;英國最終讓步,凡是歐洲國家及其殖民地,都可以交本地生學費。雖然香港直接被英國管治,但當時香港並不是殖民地,而是英國屬土(Dependent Territory),所以不能享本地生的福利,但問題是澳門學生可享有本地生的學費,香港反而不算,於是促使香港留英學生在利物浦大學發起遊行抗議。

 

遊行後,我認為能夠組織到一千四百多名香港留學生參與遊行是非常難得,如果想要獲得成果,就必須建立一個持續的組織去抗爭。當時英國有九十九間大學,我提出要分區,每區有一個統籌,然後以爭取學費為目標。後來百拉福大學負責這個組織工作,成立了「香港留英學生聯會」,我亦被選為聯會的主席,領導香港留英學生的學費運動。

 

第二年暑假我回港尋找香港政府的支持,並且與教育司、行政立法兩局的議員,當時我們是有信心的,因為大多數前往英國留學的都是高官的子女。記得我們與英國工黨的議員會面時,他們曾提醒我們學費問題只是表象,它並不是主因,因為真正的原因是英國要慢慢把香港踢出去。

 

問: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英國已經部署香港的回歸,所以早期是先在英國逐步淡化香港的地位?

 

如果不是工黨提醒我們,我們也不會留意到國際政治格局與香港地位的轉變。第一步是由英國國籍法的改變,即第一層是英國居民,第二層疏一點,還有第三、第四......我們最初到英國屬於第二層,然後英國政府慢慢想將香港的地位推下去。我回港後找立法會議員商討,當時他們說不用擔心:「麥理浩(總督)會幫助我們的。」最後英國與香港政府合共撥出八百萬英磅,成立了一個教育基金,凡是香港去英國留學的學生,都可以向該基金申請奬學金和貸款(Grant and Loan),而總數為英國學費與香港大學學費的差額。當時我已經準備畢業,無緣享用這個福利,我不是得益者,但這個學費運動是我一手一腳爭取回來。此項基金的申請一直延續到1999年,也留待1997年香港回歸最後一批申請的學生畢業後,才停止撥款,近二十年間,受益於此基金而得以完成高等教育的香港留英學生不計其數。

 

在英國讀書時,我受到兩位老師的啟發和影響,回港後我決定參加市政局選舉。

 

 百拉福大學有「私人導師」(Personal tutor)的制度,我第一年的私人導師是Jaff Hearn,是社會工作和社會學的教授,他知道我曾經在SoCO做社工,但他又知道我沒有在香港完成學業,於是他花了一年的時間與我進行總結分析三年的SoCO工作,將我在大坑東的實踐變得理論化。

 

第二年我遇到的「私人導師」是Jim Kin Caad, 我記得一開始我就告訴他我想參政,適逢當時香港政府推出《地區行政諮詢文件》,討論是否需要將香港分區,成立區議會,負責地區諮詢。我拿著這些資料跟Jim一些商討,到底回港後可以做些甚麼?我們倆經過兩年的討論後,結論是我要回港參選。

 

我寫信給一些老朋友(現在已成為資深的議員),他們不少是壓力團體的領袖,但他們的回應是不會參選:「你會相信由殖民地政府搞的選舉?他們只是想把你吸納入去,然後無法發聲。」我回答:「怎會不能發聲呢?我們是民選的議員,政府不能解僱我們。」

 

問:壓力團體是否在七十年代才開始出現?

 

如果反貪污捉葛柏或中文運動算是壓力團體的話,就很早期就出現;但與社工有關的壓力團體,如SoCO、荃灣合一或教育行動組,這些是民間團體發展出來的壓力團體。七十年代後期是以房屋議題為主,八十年代的初、中期都是圍繞房屋事件。

 

參選市政局

我82年7月回港,當時整個社工界及壓力團體界都覺得不應該參選,我不同意,於是我去大坑東及元洲邨去遊說街坊,他們同意出來參選,我就做助選團的顧問,我將英國的選舉文化嘗試挪用到香港,結果這兩位候選人大勝而歸。83年3月是市政局選舉,我再次遊說其他人出來參選,但沒有人願意出來選。按道理來說我不應出選,因為我回港只有半年時間,我在擔任公屋評議會的總幹事,但實際只有我一個職員,沒有其他人幫忙的,老實說很難再有時間兼顧選舉工程的,又缺乏資源,哪有條件去選呢?

 

但我當時跟老朋友說我決定參選,因為我相信可以有「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我既是壓力團體,又是民選議員的話,我認為我的聲音會大過這些單獨的身份。如果當選後效果不佳的話,我做兩三年後就會辭職退下來,但如果我的想法得以證明,那麼他們下屆一定要來參選,結果下一屆他們全都出來參選了。後來我們成立了「深水埗民生關注組」,運用馮檢基市政局議員的地位去處理深水埗區的社會問題和社區政策等。

 

83、84年開始中英談判,結果中途出現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我們覺得港人治港的「港人」就是我們,如果我們有興趣的話,我們的視野是否還停留在深水埗區呢?我們是否需要發展一個全港性政黨?這樣我們才能達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我們是有份的。

 

過去我們服務的核心在深水埗區,成員大概只有五、六十人,深水埗民生關注組雖想組織政黨,但人數始終不多,條件不足以發展成全港性的政黨。面對九七回歸,我們開始考慮找一些想法和理念接近的朋友合作,建立一個具規模的政黨。當時我們是兩條腳走路,一方面我去註冊一個政黨,另一方面邀請有興趣的團體走在一起,商討組黨。當時嚴天生還未加入,我跟李永達、張家敏等人嘗試合作去搞一些活動,嘗試讓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新香港學會、政策透視及民主公義協會可以走在一起,政策透視後來離開,過程就是這樣,等到我們這四個團體建立了合作的核心後,我們才廣邀其他人士和團體加入。最後由四個團體發展至十一個團體成立民協,陳偉業等人都是比較後期才加入的。

 

民協不是一個大政黨,但我們的方向仍是朝向大黨發展的。

 

問:司徒華有份牽頭成立民協嗎?

 

他沒有參與的。其實司徒華當時與我的看法有點不一樣,他覺得應該要化整為零,因為你面對一個這麼大的國家,如果你要跟國家角力,就不能集中所有人,所以當年司徒華是不同意搞政黨的,直到六四之後才搞政黨的。早期的他認為有不同的團體,只要互相有默契而且有適當的分工,有些激進一點、有些溫和一點,你有你講,我有我講,各自發揮。例如八十年代中,所有跟教育相關的就由張文光負責,凡是落區搞簽名活動的,就由民協負責。民協承包所有九龍區地鐡站的簽名街站,做動員、做宣傳、收集簽名......雖然分工不同,但基本想法是相同,就是向「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目標去前進。

 

問::民協當時如何整合這十一個不同的團體?

 

主要透過分工,例如地區式的團體就留在社區內工作,尤其是他們看到做市政局議員的好處,除了增加知名度和吸引傳媒的能力外,還有政府給予的資金支持,很明顯議員身份可以帶來很多不同的待遇,所以準備參政的地區工作朋友就會去預備參選的事宜。同時,我們仍需要意識形態的領導,所以民協內有一組學者或是喜歡研究政策的朋友,他們就負責研究政策和理論。

 

問:為何民協會傾向社會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

 

因為我們這班人的背景,主要是在地區與弱勢社群一起抗爭,希望可以改善社區和弱勢社群的問題,自然地意識形態會偏向社會民主主義。民協第一屆主席是陳立僑,我和李永達是副主席,李永達都是在港大學生會搞學生運動,畢業後就出來搞研究中心,他們研究的政策都是傾向社區性,我們沒有很多政策研究,但我們做大量的地區和弱勢社群工作,加上我過去SoCO和公屋評議會的背景,整個系統或意識形態都是向左傾。我們大部份成員是由實踐開始,但也有一些政策研究的學者,大家一拍即合,在意識形態等方面沒有太多的糾纏。

 

六四與港同盟

 

九十年代港同盟的成立與六四有密切的關係,六四後所有反內地的團體和人都走在一起,覺得有需要搞一個大的政黨,這個政黨的核心團隊有很多人,甚麼階層都有(包括左、中、右、窮人、有錢人),所以港同盟要發展一個跨層的政黨。我早期都有參與港同盟的籌備工作,但到這裡就開始和我出現分歧了,因為我覺得政黨是很難跨階層的,你可以將這個階層劃到很闊,但不能包含所有,例如基層怎可能同時與商界共存?當然他們是有一些可以合作的地方,但本質是矛盾的。跨階層最大的問題是,誰有錢就誰有話事權了,觀乎外國的政黨,它們都是由財團所控制的。結果民協有一半人加入港同盟,民協原本有廿八個區議員,有十四位加盟了港同盟,其餘十四位留在民協。前面提及過司徒華本來主張「化整為零」的策略,但六四後司徒華的想法改變了,加上他的影響力很大,沒有太多人會挑戰他。

 

港同盟的成立對民協有大的影響,原本民協想成一個全港性的政黨,可以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甚至能夠參與管治。但當差不多一半民協的成員加入港同盟,而港同盟的規模比我們大數倍,民協要發展成為全港性的政黨頓時就變得相當困難了,只能定位做中小型的政黨。

 

問:民協與其他團體的關係是怎樣的?

 

一路算是不錯。

 

最大的分歧是91年,因為發生六四後,我們決定不會跟中央接觸,但不接觸之餘,英國的駐港代表和港英政府都會定期找我們會面,討論九七及以後的安排;我們透過這個渠道將我們的意見轉達給英方,英方再向中國商討。後來,民協內部覺得這個模式出現了兩大問題,第一我們表明了不再跟中央接觸,但其實我們又透過英國去轉達給中央意見,或者透過英國替我們向中國講價,這是一個矛盾來的。到底英方是完全還是部份轉達呢?還是合用的才提出來呢?

 

第二,我們發現六四後跟文革的情況不一樣,文革是一路廝殺下去,越來越嚴重。我們覺得六四後並沒有變得越來越嚴重,當然司徒華和李柱銘並不是這樣看,所以我們派了三、四人回大陸觀察,回來的結論是好像沒有發生過甚麼事一樣,大家都是如常生活。於是我們決定要檢討是否繼續保持不相往來呢?我們成立一個五人小組去討論這個問題,然後提出九個可能性,最後剔除至三個可能性。

 

  1. 政府平反「六四」,繼續搞經濟改革,這是外界最理想的結果,如此,北京政府應該受到歡迎;

  2. 維持「六四」現狀,甚至走向極端,退回「文革」模樣的年代,北京政府將成為人民的敵對政府;

  3. 政府不願平反「六四」,但繼續大搞經濟改革,以此放鬆社會的緊張,外界對北京政府則是在有條件下接觸。

 

民協認為當時的狀況是接近第三種,執委會的分析結論是,為了面對九七回歸的問題,民協只會在以下四種情況與中國政府接觸,其餘文娛康體、回歸酒會等一律不會回應:

 

一、商議香港的民主發展;

二、關注某些大的經濟和民生問題,比如香港與內地,如深圳、廣州的經濟關係等;

三、內地的民主發展;

四、中國統一問題。

 

一九九一年二、三月的時候,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來港,到底民協要不要邀請他會面呢?若然見面的內容只牽涉以上四個範籌的話,我們就見魯平。我們列出了「九加一議程」,前九個項目都是關於民主、回歸政策,第十個事項我們不想寫出來,結果就寫「其他事項」,其實我們是想講六四。民協發出了邀請信後,一直都是沒有消息,直到魯平來港的第二天,我們收到電話,問我們見不見面?於是在魯平來港的第三天,在中銀大廈總部,會見了十多位民協成員。

 

我們討論完前九項議程事項後就開始提及六四,這是第一個政黨與中央級的官員見面時談到六四事件。會面後,民協只對外提及我們討論過的九個事項,刻意沒有滙報第十個問題。兩日後,記者訪問魯平對民協的印象,魯平表示其他的提議他都會考慮,但六四的問題就是不行,並批評民協提出六四的觀點。我們舒了一口氣,因為魯平這番話變相讓公眾知道民協曾向中央官員反映過六四的看法。事後整個民主派,特別是司徒華與李柱銘都不接受民協。

 

吊詭的是,兩日後魯平也跟滙點的成員會面,為何民主派總是對滙點是另眼看待?如果民協與滙點做同一件事,為何司徒華與李柱銘對民協的待遇有如此的差別呢?後來,滙點更與港同盟合併成民主黨。2007年之前,民主派在所有區議會選舉都是追打民協的,就好像今天的人民力量追打民主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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