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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二0一四年十一月)

 

 

虧欠民間社會期許的泛民政黨

 

 

評論人:王浩賢(標題為編輯所加)

我覺得司徒薇太樂觀,馬嶽剛才提到政治社會與公民社會是分開的,甚至是互相抗衡的,我認為香港的狀況並非完全一樣的,如果政治社會與公民社會分開未必是好事來的,因為香港始終是一個很小的地方,無論是社區議題或政策的問題都是很緊密,假如我們再分開政黨與公民社會,我認為對於跟政府去談判或做倡議工作未必是好事來的。

 

如果我們可以向政府成功地倡議某些議題,由政黨與公民社會的合作或內外夾擊是最理想的情況,但觀乎現在,政黨是越來越缺乏政治能量和落後形勢。當我第一次參與社會運動的時候就發現政黨與公民社會之間一直有一條不能踰越的鴻溝,雙方存在很大的不信任,但我不能理解為何會有這種不信任的情況出現,到底公民社會是否曾被出賣很多次?所以大家要採取一個仇恨的角度呢?現在都是維持這種仇恨的角度,我記得有議員曾經說話:「你們這些搞社運的人只是懂得從社運的角度去思考。」但我作為社運份子中最著重政策研究、機制和程序的人都仍然聽到這種講法,所以過去發生了甚麼事導致雙方長期的不信任呢?同時,我認為議會的人也需要去反省,在香港回歸以後所有的私人草案被閹割得很嚴重,凡是涉及公共財政、改變政府運作都不能夠提出,如果是涉及政府政策都要獲得特首的批准才可以提交立法會,始終過去是很少議員會提出私人草案來帶動一個直接運動,或是帶動社會去意覺現在議會被閹割的問題,從而變成整個社會的agenda,這種被閹割的情況令議員淪為議事的角色,而無法推動任何運動。有時我很天真的地想,我們推出一條私人草案,有議員草擬好議案後提交立法會,政府不批准去刊憲與表決時,負任是在政府身上。如果你草案所寫的是社會的共識,例如民間社會開始出現有關「租管」的討論,但從沒有議員草擬草案,而梁振英又提出不了任何房屋問題的改變政策,同時又不肯將「租管」議案放到立法會討論,到時政治責任就放在政府身上。但到目前為止我未見過有議員做過類似的事情,反而我見到被閹割議會中議員,他們亦未有好好地運用自己擁有的權力。

 

如果大家記得當初這些議員為何要走入議會去奪權,從這個角度來說他們是虧欠了民間社會或是辜負了選民的期許。另外,當這些議員進入議會並獲得資源的時候,這些資源卻沒有變成推動社會運動的資源,社會運動只能透過遊行或是很辛苦地籌集回來,所以社運有很多局限,因為欠缺資源而無法做得到,就算是民陣也只有一個兼職的員工,但這是五十個組織所成立的平台,每年舉行差不多全香港最大規模的遊行,由此可以看到資源的缺乏。我們要檢討的是不是馬嶽所提及的政治社會與公民社會之間可以有多一點的連結從而獲得一個較大的政治能量呢?雖然政黨近一兩年很不濟,而公民社會在人群的籌款增加了捐獻,特別是民間團體的籌款提升很多,但這都是市民按形勢調整捐款方向,假如數年後公民社會沒法改變現狀的時候,到時市民可能既不捐給政黨,又不捐給公民社會,寧願留在自己的錢包裡。而從市民的政治心態來想,當他們持續找不到出路和改變社會方法的時候,最可怕是變成甚麼也不再理會的犬儒狀態。

 

 

本文根據2013年8月10日《公民社會往何處去?「零三七一大遊行」十周年公開論壇》發言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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